本期商業周刊「管理相對論專欄」的主題是--
「用KPI管理,人治與法治比例如何拿捏?」
想到我在企業上班時一直在思考,績效管理與人員輔導之間的平衡到底缺了什麼?
為什麼總是在談:應該注重KPI數字管理,還是人對了什麼都好辦?
終於,我找到了二者之間那個遺失的環節。
我在「績效執行與績效輔導」課程中提出:
訂定KPI之後,還需要訂定KBI--關鍵行為指標(Key Behavior Indicator)
KPI是要達成的數字或%,諸如業績、銷售量、市占率、成本;
KBI是要達成這些KPI,員工必須有哪些關鍵行為,所謂人對了,是指他的行為對了。
舉個簡單的例子:
KPI是減重6公斤,KBI可以是每天跑步3000公尺、晚上8點以後不吃東西…等。
簡單講,KPI是管理結果,KBI是管理過程。
在做人員輔導時也應針對KBI,為何沒有展現應有的行為?
是不會做?還是不願做?就能夠針對能力和意願做輔導。
我在講課過程中主管們常問:
以前從來沒有聽說過KBI,是哪個管理學家提出來的啊?
我說:這不是哪個管理學家的理論,這是我在工作經驗中思考出來的。
主管們認為,KBI的觀點的確幫他們將績效管理與人員輔導給連結起來了。
但是當我提供工具讓主管實際演練時,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,
訂定KBI比訂定KPI難度要高。
可見主管們都會設定績效目標,卻很少分析員工要有哪些關鍵行為才能達成目標。
難怪一直陷在重視數字還是重視人的兩難困境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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